星期三, 5月 12, 2010

「金魚事變」之 金魚不是你們的

前天朋友寄來一個金魚事變的相關文,今天竟然報紙稿這大,原來是橙果被告,然後當時沒看到比造圖 根本無法斷定,但今天有了圖了, 我把兩個圖的金魚重描一次輪廓對照,我已竟可能大小方向用一樣.總之

  1. 發現外型輪闊又不一樣,再告個屁喔,詐看很像,是怎詐看,都是金魚這樣呀,總之外型不一樣,要說細一點嗎?一個嘴平嘴一個圓嘴.一個鰭 大小不一樣,一個鰭尖銳一個圓滑,身體一個短,一個長,尾巴就是兩個都不開岔,但一個是尖圓圓,一個是三個尾都是尖的)
  2. 可能有人說尾巴很像,歪左邊.阿金魚不是歪左邊歪右邊游嗎?(歪左邊歪右邊不就是對稱轉換嗎)
  3. 還啥創意一樣,我嘞,不過是金魚府看這點一樣,這樣也算,喔,那以前山水畫,現在是誰先畫過金魚擺左尾,其他人就不能畫喔.會不會太誇張.
  4. 產品配色更不用說了,不一樣
  5. 魚的效果也不一樣,
  6. 位置隻數也不一樣不是嗎?
  7. 整體風格差這多,我是稿不懂啦
  8. 兩個是相似產品嗎? 會造成民眾混搖嗎? 但結果沒有
  9. 總有相同的吧. 都是金魚府看,-就醬 還有有歪尾吧,因只要有歪就沒在分左右了,
    到底是為了告而告還是怎樣. 只想為設計人說話,我領你多少錢,被告要上百萬,是怎樣,我不管你們的結果是啥? 但我想支持的是,金魚府視效果表現人人都可作,你我都可以 只要我不是COPY別人,自創的,再來下面是我剛做的--體驗一下金魚吧-怎創作金魚吧
    設計東西不是先找資料,然後創作完成嗎?不然難道設計東西都不用找資料嗎? 不是每個設計師,人人天生就是美術家,造型師,要啥有啥?
    請不要沒事找設計師開刀,領你設計完稿沒多少錢,告到吃自己,如果客戶要求那怎辦,這是我的疑問,誰知道客戶看過啥,但如果照他的意思,也被告,那告的依據,設計師那知道有啥東西被用過,不能用了喔.(雞鴨鵝那個沒被用過)設計師苦要自己吞就是,當然,法官要對設計有多專業我當然是不信啦--不然以後稿子 法官看過再看要不要出去好了,法官你看過,還被告,那算你的-。
    有事沒事100萬200萬-500萬-1000萬,設計師先去精神院走一走吧,沒那屁股的不要當設計師, 但總之運用金魚創作的方式不是你們的,不是太扯,如果這樣被告成功的話,那各位,金魚將絕跡,因再也沒有設計師敢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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